法制網北京12月17日訊 記者餘瀛波 據國家質檢總局今天通報,日前,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、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根據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》的要求,向該局備案了召回計劃,決定自2015年1月12日起,召回以下部分汽車,共計846輛:
  (一)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進口的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期間生產的部分寶馬320i(GT,旅行版)、328i(GT,旅行版)、428i、M3汽車,共計436輛。
  (二)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期間生產的部分寶馬316i、316Li、320i、320Li、328i、328Li、328Li xDrive汽車,共計410輛。
  據瞭解,本次召回範圍內部分車輛前排右側座椅安全帶存在製造缺陷。當溫度在0攝氏度以下時,前排右側座椅安全帶可能很難拉出甚至無法拉出,導致前排右側乘客無法繫上安全帶,乘客失去安全帶保護,存在安全隱患。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、寶馬(中國)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將為召回範圍內車輛進行檢查,為存在問題的車輛免費更換前排右側座椅安全帶,以消除安全隱患。  (原標題:安全帶存缺陷800餘輛寶馬汽車將召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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