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在優化行政區劃設置方面提出的新要求,民政部部長李立國5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,民政部正在調查研究,將提出對1993年制定的設市標準的修改意見,形成和完善新的設市標準。
  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,優化行政區劃設置,完善設市標準,嚴格審批程序,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。李立國說,這些提法可以視為是對行政區劃管理改革的決策型意見。在實施上,關鍵在於具備條件、符合條件。
  “不是所有的縣,也不是多數縣能夠改市、改區,而是人口密度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、城鎮集聚的人口,尤其是非農業人口達到城市化的標準,並且各項經濟總量指標達到城市化的程度,才構成撤縣設市和撤縣改區的條件。”李立國說。
  對於人口集聚規模大的特大鎮有沒有可能撤鎮設市,李立國表示,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的提法,主要還是對其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,支持它們更好地發展。 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民政部正研究完善新的設市標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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